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和程序

2011年09月24日15:0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和程序

  1?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

  第一,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海上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第三,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赔偿范围为限。

  第四,海上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2?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方式

  第一,海上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提起代位求偿诉讼。

  第二,海上保险人应当向法院提出变更当事人的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三,海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3?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求

  (1)提交有关的文件

  (2)提交权益转让书

  4?船舶油污损害受损害人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

  首先,船舶油污损害的受损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被请求人索赔损失。《

  其次,油污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状况保证的其他人有权要求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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