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2011年09月24日15:1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工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程序即行开始,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和发布公告;

  2.成立企业监管组;

  3.申报和登记债权;

  4.转告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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