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11年09月24日15:1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以下三项职权:第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第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第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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