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申请的提出与和解协议草案的内容

2011年09月24日15: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和解申请的提出与和解协议草案的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和解协议草案应当具有下列内容:第一,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第二,清偿债务的办法;第三,清偿债务的期限等。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如果要求减少债务的,还应当写明请求减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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