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用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作出五种类型的判决,(1)、即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2)、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消判决分为全部撤销,判定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3)、限期履行判决:指人民法院经过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施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4)、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为时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5)、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对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确认判决除能够作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的根据外,还用来解决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某种行政行为事实是否具有效力等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此种关系中有什么权利,义务等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