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如何履行其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的这一义务是指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该达到有关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其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