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答: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或者说,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 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正因为如此,专利说明书作为一件文字作品,其表达形式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其中所载明的技术内容如果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经审批授权,则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类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