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有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有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有权依照原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有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有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有权依照原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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