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

2011年09月27日09:2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

  ⑴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结合,可以依法解除,但父母子女是一种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的解除。

  ⑵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能借口离婚而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也不能借口父母离婚而不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⑶ 父母子女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如遗产继承权等,同样也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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