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适用条件又称提存的原因

2011年09月27日13:4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提存的适用条件又称提存的原因,主要有:(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抵销的要件有:(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订立知识排行榜
合同订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