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前已经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应如何处理?
女方应当自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