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2011年10月08日09:0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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