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继续犯的特征及处理原则。
答: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继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不法状态的继续。(2)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成立继续犯所需的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存在。一方面,继续犯的犯罪行为必须具有时间上的继续性,即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继续犯的成立,但瞬间性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继续犯。另一方面,犯罪行为,但瞬间性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继续犯。另一方面,犯罪行为必须没有间断,即从开始到结束一直没有间断。(3)继续犯必须是一个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法益,即犯罪行为息怒至终都针对同一对象、侵犯同一法益。如果数行为侵犯同一法益,或者一行为侵犯数种法益,则不是继续犯。(4)继续犯必须出于一个罪过。一般来说,继续犯是出于一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出于数个故意的行为不可能成立继续犯。
对于继续犯,不论其持续时间的长短,均应以一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