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图/CFP
继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彭英斌、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落马后,市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因涉嫌贪污1047万元、受贿435万元,于日前被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
或因部下情妇牵出落马
据检方指控,情妇似乎成了我国官场致腐又反腐的主力军,许多官员的落马都与情妇脱不开干系。王纪平也是如此,不过他并非毁于自己的情妇,而是毁于部下的情妇。有消息称,王纪平的一名部下包养的一名情妇举报了王纪平,纪检部门在查处这个部下时牵出了王纪平。纪检部门在调查王纪平案的同时,还顺藤摸瓜,查出了市地税局原副局级巡视员任依娜、市地税局票证中心原主任刁维列受贿之事。
王纪平本人也有情妇,而且在他案发后,还多少帮上了他的忙。据了解,纪检部门在去年春节前夕开始调查王纪平。但此前两个月,纪检部门因调查另一起案件而将王纪平的情妇拘捕,使得王纪平提前做好了串供、毁赃灭证的准备,甚至让一些关键证人移居海外。据纪检部门的报告称,王纪平在接受调查之初,一度表现得十分狂妄,他说:“就你们几个还想查我?等我出去非整死你们不可!” 与此同时,托人说情的、直接恐吓的,纷至沓来。王纪平拒不交代,使办案工作遇到了极大困难,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此案才得以提起公诉。
倡税控机改革情妇获利
2001 年9月,王纪平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到市地方税务局担任局长后,着手倡导税控机改革,将手写发票改为机打发票,大力推动税务信息化进程,意图更好地防止偷税漏税。检方称,与此同时,王纪平也在利用税控机具的招投标,为自己谋利。他插手税务机具的生产商、经销商及相关业务代理商的选定事宜,向下属官员打招呼,左右招投标结果,令其关联公司中标。据指控,王纪平的贪污发生在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间,贪污数额为1047万元。
当时正值市地方税务局向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税控密码器期间,这是北京首次推行税控机,浪潮公司是6家中标的生产商之一。在此过程中,时任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的王纪平与一个女人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耘(另案处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王纪平首先促成钰林天元公司成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这个名为赵耘的女人,曾是王纪平的情妇。 赵耘生于1969年10月,她还是原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钰林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昆易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钰林公司的很多员工都知道,每个周末赵耘会约王纪平打球,联络感情,而逢年过节,则会上门给王纪平送礼。目前,此人因涉嫌伙同王纪平贪污,及单位行贿刁维列而被调查。
加价出售税控机具贪污
检方称,王纪平还促成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逐步将此公司交由赵耘实际控制。
北京恒信恒安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金100万元,市地税局信息中心原主任杨玉杰为该公司的首任法人代表。2004年10月,该信息中心将北京恒信恒安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钰林公司。此后,钰林公司又将北京恒信恒安公司的80万元资产转让给赵耘,法人代表也随之变更为赵耘。检方指控,此后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钰林公司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北京恒信恒安公司,从而使得王纪平和赵耘将加价款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
据了解,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代理税控密码机的销售后,2002年和2003年的营业额分别是2613.37万元和3101.44万元。而北京恒信恒安公司建立之初,该公司即中标市地方税务局的安全外包业务。所谓“安全外包”,是负责安装税控机的安全卡(也叫密码器)。因为税控机在最初买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使用。在使用前,必须先行安装一部密码器,北京恒信恒安公司承担的安全外包服务业务,一方面是安装这些密码器,另外一部分是负责解锁,如果由于误操作导致税控机上锁,必须要到北京恒信恒安公司解锁。承揽此项业务,使得北京恒信恒安公司从2003年起,每年的营业额均超过2000万元。
被指控受贿435万为他人谋利
据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公司及创意未来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小春等单位及个人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
1.
王纪平于2002年至2008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之便,接受其弟王亚平(另案处理)转达王福增、王万通的请托,先后为王福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中原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通州区地税局业务综合楼、市地税局税务档案馆工程,为王万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万通伟业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市地税局燕山分局纳税服务用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弟王亚平先后多次收受王福增给予的人民币80万元和王万通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2.
王纪平于2002年至2008年期间,为赵耘经营的公司承揽市地税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另案处理),先后多次收受赵耘实际控制的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威佳启良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人民币70万元,还通过其子王汉清收受赵耘给予的钻戒一枚(价值9万元)。
3.
王纪平于2003年至2004年期间,接受周小红(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所在的北京深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市地税局计算机设备采购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妻邓建军收受周小红给予的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68元)。
4.
王纪平于2003年至2009年1月期间,接受钟小春(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担任负责人的创意未来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艺城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建磊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分别承揽市地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稽查办公楼、部分基层地方税务所、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综合办公楼等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收受钟小春给予的工商银行储蓄卡一张,并在消费人民币12万余元后将卡退还,后又收受钟小春给予的民生银行储蓄卡一张(内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