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
我伯父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其家人在分割遗产时,对其30000元人身保险金的处理发生争议,欲诉至法院。其大儿子和二儿子认为,保险金应该作为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小女儿则认为其父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自己为受益人,保险金就应该归自己所有而不能列为遗产。请问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某部战士任仕平
任仕平同志: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人身保险金应给付受益人。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处理:(一)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的。鉴于你伯父生前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小女儿为受益人,且小女儿亦不存在丧失受益权和放弃受益权的情形,保险金应依法归其小女儿所有,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内蒙古军区法律顾问处春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