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答: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1)初步审查,也叫形式审查,即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规定。(2)公布申请,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3)实质审查,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依法进行审查的程序。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