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发生【物权的取得/广义物权变更】

2011年10月11日08:2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物权发生【物权的取得/广义物权变更】:

  1.物权绝对发生[原始取得]:指所有权首次取得,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权源而取得物权。

  2.物权相对发生[继受/传来取得]:指通过一定法律行为,基于特定事实而从原所有人处取得物权(转移继受取得/设定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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