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抵押包括按份共有财产抵押和共同共有财产抵押。
一、按份共同财产抵押:
1.按份共有财产份额抵押:
A.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B.无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2.按份共有物抵押(即共有人对共有物整体设定抵押权):
A.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B.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同共有财产抵押: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1.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默示推定同意: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