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和财产继承的接受与放弃有什么区别?
由于遗赠从本质上看,带有赠与性质。因此,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和财产继承的接受与放弃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
第一,受遗赠人与财产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受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国家和其他组织,而财产继承人只能是公民;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财产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
第二,放弃受遗赠与放弃继承期限的确定性不同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期限是确定的。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期限则不确定。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第三,放弃受遗赠与放弃继承期限的起算点不同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期间是从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的事由时起算;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期间则是从继承开始之时起算。
第四,放弃受遗赠与放弃继承逾期不作意思表示的效果不同 。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