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待遇详解

2011年10月12日08:3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又称: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选择到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 <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

  从2010年7月1日起,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生育保险参保人终于可以享受与市区同样的“市民”待遇了!其平均待遇可望提高3000-6000元不等,达到1 .5万元左右;而生育医疗费也将从原来的最高2400元包干升至上不封顶。

  从2010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实现全市统筹。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表示,广州市早在1995年7月就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但在未统一之前,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包括市本级、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区),以及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下称:两区两市)五个独立统筹区政策不尽统一,待遇水平不同,既不利于职工的流动,也不能更好地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公平的原则。

  ■政策详解

  不变

  缴费比例按0.85%执行

  据介绍,到去年底,广州生育保险参保人为166.1万,其中市本级128.7万,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共37.4万。全市一体化后,虽大幅提高了两区两市参保人待遇,但缴费标准并无变化,个人仍然不需缴费,由单位统一缴纳。标准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征收;缴费比例统一按0.85%执行。

  缴费不变,但是两区两市生育保险的待遇却提高了,基金会不会有风险?郑玉华表示,基金足以支付,参保人无需担心。

  变

  生育医疗费合规上不封顶

  据悉,未纳入统筹前,两区两市统筹区生育医疗费实行的“定额包干”(顺产1600元、难产2400元)。也就是说,两区两市的产妇生育费用无论自己在医院花了多少钱,生育保险基金都是按照顺产1600元,难产2400元的费用划拨给其所在单位。

  郑玉华表示,全市统筹后,只要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的医疗费将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上不封顶。此外,职工到一、二级医院分娩将有一次性300元的补助;同时,两区两市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将纳入基金按定额支付。

  ■热点释疑

  参保外来工返乡分娩也可报销

  领了产假工资是不是还可以领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用工企业应按什么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陈泰才(市人社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有些参保人认为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是不同的两部分待遇,这是不对的,二者是一回事。工资的概念,是付出正常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在产假期间,参保人并未工作,以产假工资描述该部分收入并不准确,用“生育津贴”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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