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