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采取信访,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国务院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批准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不同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批准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