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公路.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
(2)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是指城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路.
(4)广场.广场是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休憩,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5)公共停车场.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内的甬道等.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