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危险性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011年10月14日09:0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学生在危险性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对抗性或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如踢足球时被其他同学踢伤,打垒球时被球砸伤等,是学校所不能控制的,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这些活动的危险性是普遍存在的,是进行此类体育活动的学生理应知道并且自愿承担的.因此,只要学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其行为并无不当,就不需要对学生意外受伤承担责任.造成该学生受伤的其他学生,如果没有故意或严重过错,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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