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

2011年10月14日09:1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收养关系解除后,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生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了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二十九条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子女抚养知识排行榜
子女抚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