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

2011年10月14日09:1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 

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应当和养父母一起生活,而不能和生父母一起生活.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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