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是否需要同住人协商一致

2011年10月18日09:2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公房承租人变更是否需要同住人协商一致?

  答:是的。公房承租人与同住人协商一致,可以将承租户名变更为同住人之一。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原同住人协商一致,可将承租户名变更为同住人之一,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同住人中确定承租人。对出租人指定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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