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

2011年10月18日13:3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工业三度排放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染自然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和损害人体健康致癌、致畸、致突变原料及加工的项目。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广播用电、电视台(含有线电视网络及发射台、转播台、转播站)、录像放映、出版社、新闻业、报社、邮电、通讯等行业和涉及国家安全或有损于我国国民级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

  3、赌博、跑马场、色情活动的项目。

  4、电网的建设、经营,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5、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杜仲、厚朴),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6、邮政、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空中交通管制,期货贸易。

  7、国家规定禁止举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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