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

2011年10月18日13: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的计算标准: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日支付。

  2、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的计算标准:

  ⑴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⑵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

  ⑶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⑴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摊派费用的,应返还财产。

  ⑵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⑶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⑷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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