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

2011年10月18日14:0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原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而且法律、法规又没有规定起诉期限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原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并且在具体法律、法规中规定了起诉期限的,原告应在具体法律、法规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 (3)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法律、法规的规定了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后诉期限的,依照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 (4)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当事人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的,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裁定知识排行榜
行政裁定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