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可否将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011年10月18日14:3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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