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前丈夫赌博借钱还赌债,婚后债权人要求前妻偿还的债权债务纠纷一案。
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的王某和张某于2008年10月1日结婚,婚后王某逐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经常和一些朋友通宵打麻将,并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赌债,王某向其好友李某借款共计30000元,张某对王某的欠款事实并不知情。2011年3月2日,张某不堪忍受王某赌博恶习,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最后判决两人离婚,并且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2011年4月6日,因王某下落不明,故李某前往张某的住处,要求张某偿还其前夫王某欠款共计30000元,张某称其和王某已经离婚,没有义务偿还王某欠款,协商未果后,2011年7月18日,李某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其前夫王某所借欠款30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李某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王某所借李某欠款是为了偿还赌债,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法院认定30000元欠款属于王某个人债务,应该由王某个人偿还,遂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高海波)
作者:高海波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