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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分类

2011年10月20日09:1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券分类

  (一)按照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二)按照计息与付息方式:零息、附息、息票累积债券

  (三) 按债券形态: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用于公共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在有的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规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

  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行金融债券的目的:用于特定用途以及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机构发债使其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公司债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但有的国家也允许非上市的企业也可以发行债券

  零息债券:也称零息票债券,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投资者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购买价格是票面值的现值,投资收益是两者的差价。

  附息债券:息票债券,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定期分次付息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中间没有利息支付

  浮动利率债券:债券的利率在最低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预先确定的某一基准利率予以定期调整。

  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债券

  实物债券: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例如,无记名国债是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等。实物券的特点: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债券: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券面无金额,填写认购人缴款的实际数额。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类似于储蓄存单

  计帐式债券:在电脑帐户中做记录;计帐式债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帐户;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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