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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如何被“精神病”的?

2011年10月25日10:27        www.fabang.com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许多很严肃的新闻,都经不住打量。譬如这句话,“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很多网友顿时就笑了,因为它让人想起了“官员不得包二奶”之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规禁令,其效果等同于一个冷笑话。不过人们更担心的是这句——“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难道只要公安部门同意,安康医院就可以把正常人当精神病人收了?

  要读懂这则新闻,需要一点背景资料。事情是这样的:1987年,全国精神卫生会议将精神疾病收治划分为三大体系,其中公安系统所属的安康医院,专门强制收治触犯刑律而不能收押在监的精神病犯人。但据上海精神卫生中心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的22家安康医院经济实力差别较大,一些地方的安康医院由于不能得到充足的财政支持,不得不自谋生存渠道,因而其主业也从收治精神病犯人,转为做司法鉴定。

  问题就出来了,一个本应由政府财政拨款支持的公益性事业,现在沦为向市场寻求出路,并且涉足法律没有规定的业务领域,结果会怎么样?可想而知,只能是把一个政府部门活生生变成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由于这种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的存在,于是腐败就产生了。我们知道,中国的司法鉴定体系本来就很复杂,政出多门,司法,行政,卫生,几乎所有相关的部门都可以做司法鉴定,那么安康医院作为后来者,怎么样才能从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揽到更多的生意呢?无他,只能是讨好“客户”,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出具司法鉴定结果。

  在这样的司法鉴定乱象下,不难想象,为什么许多案件纠纷在司法鉴定的环节而变得遥遥无期,为什么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完全正常的人会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并且求告无门。虽然现在的司法鉴定已经没什么公信力,但在法律意义上却是有效的。很多时候,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已经与他的身体无关,而只与一些人的政绩或者利益有关。

  回到这次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上来,我们应该明白公安部为何要做出这样的强调了。我们欣慰于公安部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和严重性,但对公安部开出的药方实在不敢恭维。把一个正常人当成精神病人强制接收,这是多么让人发指的罪行?然而公安部却只是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基本上还是一种自律,这对已经习惯于无视人的自由和尊重的一些安康医院来说算得了什么?

  如何保障一个正常人不被当成精神病人?首先要剥离当前安康医院的功利色彩,回归其公益本性,其次要厘清当前司法鉴定体制政出多门的乱象,把精神病人的鉴定权收归权威部门,并辅以相应的配套制度,使之受到严格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起法律的威严,对于把正常人当成精神病人强制接收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制裁。对一个公民来说,还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有什么比保障公民自由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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