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倍工资差额

2011年10月25日10: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双倍工资差额是指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后仍未签订的,应当依法强制其承担未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差额部分。

  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发明”,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本质特征。《劳动合同法》对双倍工资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胡燕来律师提醒在提起仲裁时要注意将仲裁请求表达准确,不能写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而应当是要求“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因为原工资已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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