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这是公司法关于公司违反清算程序的规定。公司进人清算阶段后,虽然其法律人格尚未消灭,仍是企业法人,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但是清算中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各项活动只能在清算活动范围之内开展。如果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则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违法所得也不能归人公司财产,更不应归清算组所有,而应被登记机关没收。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这是公司法关于公司违反清算程序的规定。公司进人清算阶段后,虽然其法律人格尚未消灭,仍是企业法人,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但是清算中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各项活动只能在清算活动范围之内开展。如果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则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违法所得也不能归人公司财产,更不应归清算组所有,而应被登记机关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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