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

2011年10月26日11:0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对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
现实生活中,出于种种原因,有时父母将所购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行为损害了第三人(如债权人等)的利益,那么作为第三人则可以对此提出异议,认定该子女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因为,未成年子女是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其对于房屋这样的重大财物的接受或购置、处分,必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其父母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出于种种原因,意图将所购房屋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是自己与自己进行的民事行为,因而是无效的。而且,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没有自己的收入,也不可能用自有资金来购买房屋。如果认定这种擅自转移财产行为的效力,既不利于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也容易带来其他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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