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伤的人名叫王丽仙,今年35岁,杭州萧山人,在那场车祸中她失去了一条小腿,其实这是可以避免的事情。而将王丽仙撞伤的就是她的丈夫名叫冯海(化名),那么2007年8月15日那天晚上这场车祸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王丽仙说那天晚上她和丈夫跟一些朋友去市区的一家酒吧喝酒,当时她骑了一辆电动车过去,而她的丈夫冯海(化名)因为平时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开大巴车,所以那天晚上就开了一辆旅游大巴过去。王丽仙说当时他们喝酒喝到了12∶00多,从酒吧出来她跟丈夫和朋友们分开后准备一起回家,可是见丈夫上了旅游大巴车打算开车回去,于是她赶紧上车劝丈夫不要再开车了,丈夫不听劝,双方吵了起来。王丽仙说最后她还是没能够说服丈夫,因为考虑到丈夫平时酒量不错,从酒吧出来的时候人还比较清醒,于是也就无奈地同意了。
就这样,妻子王丽仙开着电动车在前面,喝了酒的丈夫冯海(化名)开着大巴车跟在后面,王丽仙说当时已经是晚上12∶00多了,路上的车也不多,他们夫妻俩的车一前一后也是相安无事,不过就在到了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车祸发生了。原来,在开到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因为前面是红灯妻子王丽仙的电动车停了下来,而丈夫冯海(化名)的大巴车却没有停,接着大巴车撞倒了王丽仙的电动车,大巴车的前轮压在了王丽仙的一条腿上。随后,王丽仙被送到了医院,于此同时,开大巴车的丈夫冯海(化名)也被交警带到了医院做酒精测试,他属于醉酒驾车。
经过治疗,王丽仙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她的一条小腿被截肢了落下了终身的残疾。2007年8月31日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冯海(化名)对事故负全责。2007年12月24日,冯海(化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而对于儿子因为这场车祸被判了刑,冯海(化名)的父母心里很不是滋味。冯海(化名)的父母认为如果那天晚上作为妻子的王丽仙能够阻止丈夫开车,那她的儿子就不用坐牢了,王丽仙自己也不会变成残疾,不过对于公公婆婆的看法王丽仙觉得自己很委屈。
王丽仙和冯海(化名)是2006年结婚的,两人都是再婚而就在婚后不久两人的关系出现了问题。王丽仙说在发生车祸之前的几天,她和丈夫冯海(化名)因为一些日常小事刚吵过架,那天他们去酒吧喝酒也是想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发生车祸那天晚上不是她不去劝丈夫而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而对于王丽仙夫妻俩之间出现的一些问题,冯海(化名)的父母认为其实背后另有原因。
冯海(化名)平时的工作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开旅游大巴,月收入有两千多块钱,王丽仙是一家商场的营业员每月也就1000多块钱,而在当地物价比较高,夫妻俩的这点收入也就能够维持日常的家用,冯海(化名)的父母认为儿子和儿媳之所以会出现问题主要是儿媳王丽仙嫌他儿子挣钱不够多。关于王丽仙夫妻俩之间出现的感情问题究竟是谁造成的,不同的人会有着不同的看法,也许只有他们夫妻俩自己才最为清楚,不过,这场车祸让王丽仙不仅失去了一条小腿而且还背上了几万块钱的债。为了日后的生活方便,王丽仙花了4万多块钱给截肢的腿安装了假肢,而这种假肢每过几年就得换一个新的,这后续的治疗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王丽仙来说这笔后续医疗费从哪儿来是个大问题,王丽仙说如今丈夫冯海(化名)被拘役,自己又成了个残疾人没有了工作,她不知道今后的生活到底该怎么过。
为了能够让后续的医疗费有个着落王丽仙首先想到了保险公司,因为丈夫冯海(化名)开的那辆大巴车是绍兴的一家旅游公司的,车是上了保险的,然而当王丽仙找到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说这钱他们不能赔。保险公司说这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冯海(化名)是醉酒驾驶,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他们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不用赔偿,在保险公司碰了钉子,王丽仙又找到了旅游公司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损失,可旅游公司说这跟他们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