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之星规则调整为按地区调用

2011年11月03日10:28        www.fabang.com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根据律师的反馈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调动律师回复咨询的积极性,现咨询之星规则调整为按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调用。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回复咨询,争做咨询之星,获更多推广机会!

北京咨询之星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医疗律师咨询之星  遗属补助抚恤金调整为20个月的平  外籍医生大陆提供咨询服务规定  无锡市关于调整2011年市区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本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为闭口价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中央信访督查组赴6省翻旧账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