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人员将出事学生台上担架。 市民刘先生 摄
救护人员将出事学生台上担架。 市民刘先生 摄
松岗车队发给乘车学生的乘车卡。南方日报记者 李细华 摄
松岗中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并没有跟车老师。
南方日报讯(记者高薇张俊)11月29日下午,清远市清城区松岗中学初一学生王某在搭乘校车时,不幸被卷入车底,遭碾压致死。昨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该校车是学校从社会上租来的车辆。校方认为事故责任在车队,与学校没有关系。但家长认为,学校此说太过牵强。 据了解,29日下午,松岗中学的学生在大观街与下濠基路口处等校车回学校。1时35分许,校车来到,王某为了抢先上车,霸住“头位”(校车前面位置),一直追着车跑。在车拐弯时,不幸被撞倒,后被卷入车底,遭车轮碾压致死。记者采访清远市交警部门得知,该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清远市松岗中学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因经费紧张,学校没有一辆校车。肇事车辆是外面车队的,与学校没有关系。另外,学生所使用的车卡也是自己办理的,学校没有参与,也不负责这些车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