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江湖 评论作者
12月4日惠州市惠城区人大证实,11月26日酒驾撞人的惠城区人大代表许茗雄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11月29日,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南都记者发函称,11月26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许茗雄酒后驾车并逆行撞伤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的陶志良。事发后,许茗雄不仅没有依法接受交警处罚,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护,还亮出人大代表证件做护身符。陶家更指许茗雄当时对陶志良说:“你这个穷人,还敢骑一辆破车来撞我”。12月2日晚8时21分,ID为“许茗雄”的网友在西子湖畔论坛发出《致广大网友的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称已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法律就像孙悟空,它有72般变化,能大能小、能松能紧,能大事化小,也能小事化了。同样是酒驾,有人要付出坐牢的代价,有人只需要道歉、辞职就可以海阔天空;同样是犯法,有人要坐牢、罚款,有人只需开除党籍、警告写检查;同样是强奸,有人被判强奸罪、轮奸罪,有人只判嫖宿幼女罪;同样是坐牢,有人住豪华监狱比度蜜月都舒服,有人苦不堪言、度日如年。这不!惠城区人大代表许茗雄又享受了一次法律的vip待遇!法律在他面前,温柔、渺小,如果换了我去酒后撞人,想都别想!警察不把我立刻关起来才怪!
奇怪!11月26日晚许茗雄接受抽血测试酒驾,9天过去了,至今没公布结果,为什么?抽血测试酒驾结果又不是验尸报告!哪有那么麻烦!你听说过检查血液中酒精含量需要这么多天吗?不用猜,其中必有玄机!凭中国目前的医疗水平,不可能抽血测试酒驾9天都没有结果,结果肯定已经知道,为什么不公布?抽血测试检查结果关系到许茗雄是不是应该坐牢,当然要先做好手脚、全盘考虑。酒驾入刑已经执行100多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此事件,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回应称:“人大部门的态度是,首先坚决支持交警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许茗雄,不手软、不袒护、不包庇。”惠城区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交警部门处理结果出来后,将根据事实情况,并依照法律途径对许茗雄的代表资格作出处置。”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昨日,惠城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向南都记者证实,区人大常委会12月2日召开会议批准了许茗雄的辞职请求。这就是所谓的“不手软、不袒护、不包庇”?什么是辞职?辞职就是自己不想干了、打个报告,接受辞职算哪门子处理!又不是开除、除名!不由得想起一句雷锋语录“对待同志就像春风般温暖”,果不其然!
“许茗雄”在《致广大网友的信》中称:“11月26日晚,我因酒后驾车在桥东东江沙地段撞伤陶志良先生。因为酒后的非正常状态而出现的不恰当行为及言辞,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这是与人大代表的身份极不相符的,也严重影响了我们惠州的形象……祈求得到广大市民、网友、交警和相关部门的宽恕和谅解,今后我会很好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广大市民、网友会不会宽恕和谅解不得而知,但交警和相关部门看来已经宽恕和谅解了,放心吧!没事了!我想起高晓松,如果他也是人大代表,他当时酒驾过后,他也辞职、他也道歉,结果会不会两样?人比人气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