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陪同购房经验谈

2011年12月13日13:36        郭文钦律师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从业这些年来,陪同不少客户购买、出售二手房,现在就把一些最基本、常见的经验与大家谈谈:

  1、付款时间要约定清楚。这虽然是一项最基本不过的提醒,但我遇到过不少因为没有约定付款时间而引发的争议甚至诉讼纠纷。尤其是有些售房者和购房者,过于相信介绍人、中介、受委托人等等,自己反而不审查或不仔细审查合同,导致出现纠纷,由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尤其注意的一点是,对于付款时间,切忌口头约定。因为一旦出现纠纷,不利于取证。我遇到的一个案例,买卖双方口头约定付款时间,中介也在场,但官司真正打到法院,对方不承认曾经口头约定付款时间,居间人也悄悄溜掉,不肯作证。

  此外,如果确实已经发生了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也不用过于担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当然协议补充约定时,最好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2、买家最好不要借钱给卖家。有时候,卖家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做按揭,买卖前需要一笔资金解抵押,解押之后才能完成过户都手续。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买家签订合同前事先了解好情况,明确约定过户时间及违约条款;最好不要借钱给卖家,买卖关系中参杂进去借款关系,使买卖关系变得复杂,也增加了买卖合同的违约风险,并且一旦出现卖家违约,容易造成责任纠缠不清,不利于快速解决买卖纠纷。

  以上是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今后还会继续发表关于买卖房屋如何预防风险的文章。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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