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对方过错导致离婚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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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法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释义: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一、 离婚损害赔偿 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