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否没有资格参加业主大会呢?

2011年12月30日15:0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业主大会】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否没有资格参加业主大会呢?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房屋是不动产,因此,只要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买受人就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没有资格参加业主大会。这是一个房屋买受人从何时开始具有业主身份的问题。只有成为小区的业主,才能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投票权。要确定房屋买受人何时成为业主,关键是确定房屋买受人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有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之后,房屋的买受人才是业主。房屋是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实践中,建设单位通常就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公民想买某地的商品房,先得与对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或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否在签订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受人就取得了房屋得所有权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达成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只是说明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至于合同是否能够得到真正履行还不知道。那么房屋产权的取得是否以房屋交付或者当事人的居住为要件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一般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房屋是不动产,因此,如果仅仅是房屋买受人与房屋出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开发商已经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房屋买受人了,买受人也已经人住,但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房屋买受人还是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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