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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异:花钱买个“中华慈善奖”

2012年01月04日07:51    新快报    王小异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一时间,争议四起,有媒体称设置百万元捐款门槛有爱心货币化的倾向,有违公平。

  过去的一年,慈善始终在风口浪尖。这时候,要梳理过去一年的慈善,很有必要。但是,如果设置某些门槛,再设置“最××”的奖项,可能会让慈善新的形象大打折扣。一个“最”字,让人感觉慈善是有钱人的“攀比”游戏,你出一百万,我出两百万,他不服气,再出个三百万。这样搞来搞去,在100万元的门槛跟前,恐怕只有郭美美干爹能做得起慈善了,如你我一般普通的人,慈善对我们而言,就是“奢侈品”。

  慈善本无大小,待价而沽的慈善,可能我们看见的只是金钱,而看不到慈善助人的本质。做一个假设:如果一个普通人,他有且仅有一万元,他全部捐掉;再有一个富翁,他有一百万,但是捐了十万元,那么在此之中,我们是否就能断定,这个富翁就是“最”具有慈善精神的人呢?也许,很多人对这一幕还有残留的印象。汶川地震后,各方捐钱,企业个人动辄百万千万的不在少数,但是一个乞丐,爬着去捐款点,捐出身上的一点钱。比起其他的钱,乞丐的钱根本算不得数,但是他的举动,却让每个人的心灵都感受到一次洗涤。如果乞丐参加评选,在这个一百万元的门槛前,他是否会“羞愧”而退呢?

  在评选“中华慈善奖”中,获得某个奖项是殊荣。但是,你要是交一百万元再拿到这个殊荣,这时候,到底是在表彰你还是要你花钱买一个安慰,就很难说了。这种明码标价的慈善更像是一门生意,而不是一场表彰大会。

  不能否认的是,做慈善是需要钱,而且有钱者在做慈善之中,表现得更扎眼。其实,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基本常识:慈善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有钱者有能力者,应当多多担当。所以说,即使有钱者有能力者掏了一百万,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无需再通过钱财多寡,来区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爱心。

  货币化、等量化人们的爱心,可能会伤害到慈善。所以说,勿让金钱把慈善打扮成“瓷”善,万一不慎跌倒,只怕“粉身碎骨”。还是那句话:做慈善,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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