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解答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双方)以契约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阅读: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离婚了,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离婚了,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问题1:共同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我能分到应得的家产吗? 我与爱人去年结婚,到现在整一年。现在我们要离婚,不知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我们的情况如下:结婚时,我们两家共同购买一幢房子,价值……[更多]
【婚姻继承】不能证明被继承人夫妻财产分别制就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 案情简介 】 杨明鸿、孙海英是被继承人杨艳的父母。刘奎宁是被继承人的丈夫(双方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登记结婚),刘奎宁与被继承人婚后未生育子女。被继承人于 2008 年 1 月 5 日因病去世。 杨明鸿、孙海英与刘奎宁就对被继承人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杨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