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为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基于物权行使物权请求权,基于承包合同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基于法律规定行使侵权行为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权利保护的渠道明显拓宽了。承包人可基于权利行使受到妨害或侵害的事实,依法合理选择行使四种请求权。行使物权请求权比行使债权请求权更加有利,因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在目的、功能、成立要件、保护期限和效力方面,有明显区别。当物权的权利遭受侵害以后,物权人应当首先行使物权请求权,只有当物权请求权不足以保护时,才能行使侵权的请求权。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将指引司法机关运用物权法和债权法理论给承包人以更加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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