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上述优先权和优先承包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它是法定的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权利。法律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或优先承包权,目的是维护农民的生存利益,充分发挥土地使用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②它是一种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③它是一种请求原承包方或发包方与之缔约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权利。④它是一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性质。
相关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作用有哪些?
(1)《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或者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为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基于物权行使物权请求权,基于承包合同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基于法律规定行使侵权行为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权利保护的渠道明显拓宽了。承包人可基于权利……[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妇女离婚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妇女离婚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陈某(女)与高某原为夫妻关系,在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田时,以高某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4 亩责任田的合同。2008年7月,陈某与高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协议中未确定责任田如何划分管理。后来陈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