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优先权有哪些?

2012年01月30日08:4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上述优先权和优先承包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它是法定的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权利。法律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或优先承包权,目的是维护农民的生存利益,充分发挥土地使用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②它是一种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③它是一种请求原承包方或发包方与之缔约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权利。④它是一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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