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相关组织或者部门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制止,必要时还应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以便及时制止还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家庭暴力或者受虐待者可以获得以下四种救济: (1)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受害人所在单位调解;(2)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劝阻;(3)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制止以及予以行政处罚;(4.)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自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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