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2012年02月02日15: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问:我最近发生了工伤事故,通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9级,我觉得结果不太对,请问我能要求重新鉴定吗?

  答: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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